惠州市司法局(以下简称“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而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24年1月1日起,截至2024年12月31日结束。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报告事项六个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请与市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联系电话:0752-2167000)。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聚焦法治保障职能发挥,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点和要求,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确保政务公开、政务新媒体等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现将一年来信息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司法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32条。通过“惠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以及“惠州e普法”微信服务号共推送文章703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及时、准确公开司法行政领域各项法规政策、法治惠民便民措施、预决算等情况,方便社会公众及时获取法律服务,随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实际的水平持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市司法局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4宗,上一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其中予以公开3宗,不予公开1宗(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无法提供1宗(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不予处理1宗(属于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0宗,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作规范化答复,按时办结率100%。因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宗(结果维持),行政诉讼1宗(结果维持)。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信息发布机制、信息公开审查机制、舆情应对工作专班机制,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根据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更新。在办理依申请公开过程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流程,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对发布信息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今年以来,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 (四)平台建设情况。运用数字化手段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便民技术升级,完成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技术改造,不断提高网站法治宣传和服务的可用性、易用性,优化网站栏目设置,降低网站操作门槛,帮助老年人和视障群体更方便地浏览我局网站,获取法治建设及法律服务有关信息,参与法治互动,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完善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切实压实主体责任,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确保公开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全面、表述规范。定期进行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络安全漏洞扫描及安全演练,强化网络安全意识,筑牢网络安全防线,年内没有发生安全、泄密事故、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上级的新要求和群众的新期待,仍有一些工作需要改进和提升,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制度建设仍不够规范,日常监督和管理不够细致;二是平台功能发挥还不够全面,政务新媒体作用发挥有待加强;三是主动公开质量还需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内容比较单一。 2025年,市司法局将按照上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强化内容管理、安全管理、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努力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梳理细化政务公开事项,强化信息公开管理和内部考核监督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切实提升信息发布实效。二是推进政策解读工作提质增效。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督促文件起草部门进一步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丰富解读形式、提高解读质量。三是创新优化载体模式和栏目设置。持续拓展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更加注重平台功能完善,强化政务新媒体推进信息公开功能,以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为导向,不断提升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传播和互动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