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8月29日至12月6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5年2月1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深化政治学习,凝聚真抓实改思想共识。市司法局党组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与责任担当,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巡察反馈会议结束后,市司法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深入传达学习市委巡察相关文件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部署,明确整改方向与工作重点。此后,市司法局党组多次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从思想根源上筑牢巡察整改的理论根基。同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及成员以刀刃向内的勇气,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展开全面查摆,坚持举一反三,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这一系列扎实有效的举措,引领全局党员干部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强化党对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的绝对领导,为巡察整改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市司法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以强有力的组织架构保障整改工作有序开展。成立由局党组书记任组长,局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为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部署与落实推进,研究制定了《中共惠州市司法局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从整改工作的谋划、部署到具体推动,均亲力亲为、全程参与。同时,定期听取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汇报,及时、全面掌握整改工作动态,对书记点人点事问题,亲自挂帅、协调各方、强力推进,以坚定的决心和有力的行动,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到位,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坚持治建并举,全面转化巡察整改成果。市司法局党组锚定巡察反馈问题,以一抓到底的魄力,在“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上持续发力,坚决杜绝只解决表面问题,不深挖根源的片面整改方式。在整改策略上,始终秉持治建并举理念,既注重运用“当下改”的务实举措,针对发现的问题迅速采取行动,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确保问题得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又着眼长远,高度重视“长久立”的机制建设,从源头上堵塞漏洞、防范风险,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管理机制。通过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强化过程监督,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得到彻底整改,真正实现以巡察整改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提质增效。

二、巡察整改任务落实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方面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情况

一是坚持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领导领学,交流互学”方式,最后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就每个“第一议题”提出贯彻落实措施。截至2025年6月底,2025年已召开23次党组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共30次。

二是制定《中共惠州市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建立健全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十项制度机制的意见〉任务分工意见》,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和政治要件闭环制度,会后第一时间形成会议纪要,明确落实措施、责任科室(部门)和责任人,建立“第一议题”专项台账,指定专人督办,倒逼部门落实工作。

2.统筹推进依法治市工作情况

一是充分履行规划制定职责。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实工作纳入依法治市工作年度要点,细化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督促各县区各单位认真落实。启动新规划文件起草,加强工作力量配备,开展新一轮法治惠州建设规划制定前期调研等准备工作

二是加大协调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力度。强化执法保障,积极协调编制部门、财政部门、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支持保障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和执法装备及执法车辆配备。健全统筹协调机制,调整优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职权,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和流程,提升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开展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的案卷评查和专项监督。

三是加强对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成立市县(区)行政复议协调联动工作小组,对典型或者疑难复杂的问题,通过集体讨论或征求行政复议委员会意见后给予指导,确保指导意见准确性。建立行政复议机构与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着力促进规范我市涉企行政执法行为,指导县区持续加强涉企行政复议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规范涉企执法的监督功能和化解涉企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加强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四是进一步推进下属单位机构改革。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相关规定。根据《中共惠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惠州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调整的批复》(惠市编〔2025〕10号),将市司法干警培训中心的4个副科级内设机构名称分别调整为:培训部、公共法律事务部、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服务部、综合部;同时调整其主要职责为:组织实施市司法行政系统及法治建设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事务工作;协助组织实施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以及承办市司法局交办的其他工作。现已完成改革。

3.法为民工作情况

一是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一方面,完善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监督岗位,明确法律援助服务监督岗位工作职责和流程,优化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审查文书,细化法律援助结案审查表,推动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岗实质化运转。另一方面,加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力度,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件庭审旁听工作,落实法律援助案件回访机制。抽取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2024年组织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质量同行评估。同时,制定《惠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指南》《惠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咨询服务指引》,修订《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管理办法(试行)》,组织值班律师学习相关文件,完善法律援助窗口值班、咨询、申请的业务流程,提升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质量。

二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在普法宣传方面,制定印发《2025年惠州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2025年惠州市普法责任清单》,科学整合新媒体资源,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法律服务。在基层法律服务方面,制定《惠州市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法律明白人”结对提升行动工作方案》。择优选聘648名律师,担任全市135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深入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全市遴选产生“法律明白人”培养对象5483名,实现了“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全覆盖。在“法律进校园”方面,联合市法院、市检察院、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团市委制定《关于贯彻落实〈中共惠州市委办公室、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规范社会事务进校园为中小学教师减负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法律进校园工作的通知》,推动加强偏远地区中学、村小等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三是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建设。借鉴深圳、珠海等市经验,加强涉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等专业平台建设,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进一步优化人才专业结构,提升服务能力。加大供需对接,力争匹配企业出海法律服务需求。

四是进一步发挥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作用。建立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与市人大、市政协的工作联络机制,拓展涉营商环境执法司法领域的意见建议和问题线索的收集渠道,畅通信息互联互通的措施。制定出台《惠州市营商环境法治服务监督中心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明确中心各成员单位2025年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和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调研和问题收集,持续深入开展法律服务,加大重点案件的督办力度,督促突出问题整改,切实发挥中心的服务监督作用。在加强监督同时,研究完善制度机制,提出实现常治长效的意见建议及措施。

4.对依法行政监督指导情况

一是重视收集群众对立法的意见建议。建立常态化立法意见征集机制,陆续推动出台《惠州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惠州市人民政府令第98号)《关于建立惠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工作方案》《惠州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引》(惠市司〔2023〕79号)等文件,形成网上公开征求、立法联系点征求、惠州“立法直通车”征求等多渠道听取立法意见的常态化立法意见征集机制。同时,深入基层一线听取意见,不断扩大立法的群众基础,并建立意见反馈闭环机制,扎实做好立法意见征集工作。

二是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职能。统筹建设“双公”律师,积极发展公职律师队伍,加强公职律师队伍专业化建设,推动解决各单位内部法律服务实际需求。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公职律师执业考核及备案工作的函》,组织各单位对本单位公职律师履职情况开展考核,对考核情况进行备案,规范公职律师队伍管理。加强公职律师培训和履职保障机制建设,开展政府法律顾问常态化培训工作。鼓励国有企业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申请公司律师证,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岗位。

三是完善府院联动工作机制。联合市法院修订完善惠州市化解行政争议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市法院、城区法院、博罗法院行政审判法官的联系对接,完善行政应诉案件信息的定期交流机制;调研修改行政诉讼信息数据统计表,全面收集全市行政诉讼案件的分类信息、各级行政机关败诉案件的具体数量和败诉原因,提升行政应诉统计数据运用水平;联合市法院召开工作推进会,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配合工作机制。

5.对司法鉴定行业监管情况

一是建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律师公证与司法鉴定管理科和市司法鉴定协会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切实加强对重点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是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审工作组并下设专家评审小组,于2月25日召开评审组工作会议,结合日常监管情况,对鉴定机构党的建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部管理、加分指标等方面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逐项打分,最终形成初评评审意见提交局党组会研究讨论通过,并按要求将初评报告上报省厅。

三是制定《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重点检查督导方案》,并对历年来评为C级和D级的5家司法鉴定机构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工作。

四是建立常态化从严评审机制,制定《惠州市司法局开展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

6.对市强戒所的领导和监管情况

一是加强市强戒所医疗卫生建设。一方面,通过加入社会公立医疗机构组建的医疗共同体,实现人才共享、技术支持和服务衔接。另一方面,与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医疗服务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第三方公司按要求派驻持证医护人员,充实医技人员力量。同时,严格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执行戒毒人员离所就医、体检等工作。

二是加强戒员档案管理。组织业务培训,指定一名民警专职管理戒毒人员档案,对档案出入库进行登记造册,规范戒毒人员档案内容。

三是进一步规范戒毒人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省戒毒局关于办理所外就医和跟踪回访工作的要求,严格把握审批条件,结合实际制定相关工作规定。同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做好办理戒毒人员所外就医变更社区戒毒等衔接工作。

7.社区矫正监督,完善教育帮扶机制情况

一是对惠城区“智慧矫正中心”创建进行跟踪督察,2024年12月,惠城区“智慧矫正中心”顺利通过省厅第二批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现场验收。

二是积极推动市司法局和市民盟、市关工委等社会团体签订合作协议,在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工作、“黄丝带帮教”等方面加强合作,探索打造社区矫正合作共建新模式。

8.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和领导干部个人发言提纲中,并接受监督和评议。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分析研判行业管理、基层执法、重大法律出台执行等舆情,提升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前瞻性和主动性。

二是建立健全重大舆情引导和处置机制,加强舆情工作力量配备,防范意识形态风险。

三是及时更新完善局办公楼党建宣传栏内容,严格按规定落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宣传内容,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类培训班的必修课程之一。

(二)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

1.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情况

一是市司法局党组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制定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建立健全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持续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为防止发生违规吃喝和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每天通过粤政易信息提醒,做到警示教育常态化。

二是完善律师行业纪检工作制度,做好执业惩处与党纪处分相衔接工作。建立与律师协会投诉处理和评先评优同步机制,行业表彰和惩戒必须征求律师行业纪委意见,做到党员管理教育和纪律检查监督的全覆盖,做到党支部书记选任前政治审查全覆盖,党员被投诉、立案、调查谈话全覆盖。

三是市强戒所通过召开纪检工作会议、开展警示教育、对重点岗位(财会、采购、报账)人员开展集中提醒谈话等形式,常态化推进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将党纪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2.为民服务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信访工作。在市司法局一楼规范设置了信访接待室,配有专门接待台和工作电脑。制定《惠州市司法局依法依规处理信访事项导引图》,明确按信访法治化要求分类导入有关程序;组织信访工作人员加强学习《信访工作条例》,以提升业务水平,确保精准分类、及时转送交办;还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信访案件依法妥善处理并持续跟踪。

二是进一步发挥便民服务功能。一方面,将“法律服务超市”调整到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另一方面,开展值班律师服务能力轮训,制定《惠州市法律援助处申请法律援助指南》《惠州市法律援助处法律咨询服务指引》,修订《惠州市法律援助律师值班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窗口工作流程,制作值班律师姓名牌,实施持证上岗。在公证方面,规范公证服务流程,落实“首问负责制”与“一次告知制”。公证员轮值咨询窗口,提升视频办证能力与流程,推行容缺受理。在惠州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公示办理公证所需材料清单、收费标准,在大厅公示服务范围、流程、收费标准,为老年人、残障人士开通绿色通道,提供上门公证服务,为当事人提供免费咖啡、茶水。

3.执行财经纪律情况

一是紧扣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要求,加强财务人员教育培训以更新知识、提升能力;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机制以提高效能;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严守法规纪律,维护财经秩序。

二是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完成现金清理。市强戒所下属企业东华公司结合实际制定现金管理制度,对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更新培训。

4.对市强戒所财务监管落实情况

一是防止资产流失风险。完善东华公司章程,制定16项管理制度,增设2名管理岗位,并建立公司议事机构和管理部门。制定《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下属企业东华实业开发公司专项工程款核查工作方案》,成立以所领导班子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东华公司资产全面核查。

二是规范审计服务采购。东华公司与原审计公司解除服务合同,对2019年以来的审计合同和会议纪要进行核对清查,严格按规定完成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同时,对东华公司财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定期组织财务人员开展专业知识更新培训。

三是加强戒员个人钱款监管。严格执行上级关于戒毒人员生活卫生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戒毒人员控烟管理规定,明确规定戒毒人员禁烟区域、购烟数量及金额等。制定戒毒人员个人资金管理制度,开设戒毒人员零花钱专用账户。

5.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一是调配工作力量,对处于闲置的国有资产进行排查修复。对修复的设备重新投入使用,对确认无法修复并且已过规定报废年限的设备,按照规定流程进行报废。

二是立即停发并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

三是组织开展所区值班备勤用房摸底排查,梳理用房需求,制定关于备勤楼用房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和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化管理使用值班备勤用房。

(三)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和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方面

1.全面加强党组领导核心作用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在党组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主集中制的重要论述和《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对“三重一大”等需要集体决策事项进行了明确界定,调整了讨论大额资金使用的额度起点,新增“审计、巡视巡察、督查检查、考核奖惩等重大事项”加入议事范围。

二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规范召开民主生活会,广泛征求意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强化对民主生活会材料的审核把关,坚决杜绝材料雷同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推动年度民主生活会质量进一步提高。

三是组织党组会议记录人员通过学习上级文件、上级会议记录格式等,规范会议记录格式。按照新修订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题和列席人员范围。

2.下属党组织和行业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发挥机关党委职能,通过多形式对局机关各支部进行监督指导。安排局机关党委委员参加党支部书记述职报告会、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等;对各支部开展现场检查,重点检查学习教育、组织生活会、换届选举、每月组织生活通知单情况以及开展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检查,就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进行整改。

二是加强发展党员程序把关。组织党务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党务工作水平。市司法局机关党委和市强戒所党委全面梳理党员入党材料并查漏补缺,下发《发展党员全流程规范化工作指引》,严格把关党员发展程序,按要求配置相关岗位人员。

三是加强对律师行业党的建设监管力度。对全市律师事务所章程拉网式排查,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并依据清单进行一对一指导,督促整改。重点指导章程修改工作,严格把关新设立律所的章程材料审核环节,持续推动“党建入章程”落实落细。律师行业党委将律所“党建入章程”作为今年律所年度考核和党建考评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有力推进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加强对司法鉴定机构党组织建设督导。指导推动广东中法司法鉴定中心在江北街道党工委成立党支部。召开惠州市司法局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关于落实司法鉴定行业党建工作任务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司法厅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委员会印发〈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审议《惠州市司法鉴定机构诚信等级评估工作制度(征求意见稿)》,同时,进一步研究行业党建工作和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有关工作。

3.党费专用账户情况

按照激活账户流程,完成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原账户的注销,重新开设党费账户。现已激活党费专用账户,并向市财政局国库科进行备案。

(四)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干部队伍结构情况

一是根据干部队伍实际和专业需要,2025年公开招录、选调6名公务员,均为全日制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且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二是市司法局党组持续开展市强戒所干警队伍的深调研,综合研判队伍情况,根据市强戒所职能和岗位需要,结合队伍实际,逐步配齐配强中层领导干部岗位。

三是根据市委编委的要求做好市强戒所警务保障中心改革工作,并做好人员安置工作,现已完成改革任务。

2.选人用人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专业化导向。市司法局党组在提拔任用干部和调整干部岗位时注重专业与岗位相匹配,提高人岗相适度,做到精准选人用人。鼓励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对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晋升职级。

二是树立鲜明选人用人正确导向。市司法局党组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选人用人相关规定,持续扎实开展干部深调研和干部队伍研判工作,提高干部画像的精准度;选拔任用时加强审视干部工作表现和群众基础,将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并加强与组织部门、纪检部门沟通对接,确保公平公正、科学精准选拔任用干部。

三是研究制订激励机制。制定印发《2025年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人民警察职级晋升工作方案》,在干部提拔和晋升职级方面重点考虑工作实绩突出、表现优秀、群众口碑好的干部。

3.干部使用和教育管理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借调干部管理。全面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借调人员排查清退工作要求,按要求清退借调人员,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外派人员的管理工作,坚持“一事一借、逐人审批”,统一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与评定等次。

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日常监督管理。结合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惠州市司法局选派戒毒人民警察参与延伸管教工作管理办法》。同时,制定《惠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思政教育和法规学习方案》,提升干警职工的组织纪律规矩意识和职业素养。进一步提升市强戒所规范内务卫生标准及规范会议室日常管理使用,落实办公楼区域卫生包干制,展现市强戒所纪律部队良好精神风貌。

三是进一步发挥政治处政治引领作用。市司法局政治处通过制定印发《2025年惠州市司法局队伍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全局干部开展各式培训班,深化理论学习,筑牢干部职工政治信仰根基;强化组织建设,建强党建骨干队伍,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探索制订激励干部队伍担当作为的机制,提升考核实效,更好地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关于上一轮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面

1.上一轮个别巡察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通过多种形式、方法持续不断开展工作,依法依规追讨相关借款,解决挂账问题。

二是主动向市委组织部申请加派政工干部分批参加培训,提升组工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组织全体政工干部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广东省干部人事档案任前审核办法》等人事管理法规条例。结合人事档案数字化工作,对局管干部人事档案开展全面核查工作,审定干部重要信息,补全专项审核表、干部任免审批表等重要人事档案材料。同时,进一步规范外派人员工作程序,严格按规定、按程序办理手续,并加强监督管理,统一对外派人员进行考核。

三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在党组会上专题研究2025年意识形态工作计划,按计划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在干部考核、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评议中设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内容。建立健全重大舆情和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机制,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对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自有平台的管理。

四是进一步规范工会经费使用。局机关工会和市强戒所工会组织工会财务人员、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认真学习工会经费相关制度,并按《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标准,仔细核算具体超额发放慰问品金额,制订超支金额清退计划,完成超标准、超范围发放节日慰问品金额的清退工作。

2.个别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市司法局党组加强对市强戒所及下属企业的指导监督工作,分管局领导实行“周月季”工作机制。

二是东华公司严格执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工资总额实施办法》和《薪酬绩效分配与考核办法》进行修订。

三、下一步打算

经过集中整改,市司法局党组始终保持清醒认识,深刻意识到当前整改成效与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人民群众殷切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市司法局党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一核心,持续将巡察整改后续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更高政治站位、更严工作标准、更实推进举措、更强攻坚力度狠抓整改落实,确保整改成果充分转化运用,推动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再攀新高峰。

(一)强化理论武装,压实政治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上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科学理论统揽工作全局、指导决策部署、筑牢信仰根基。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保持整改工作思想不松懈、力度不减弱、标准不降低,以高质量整改成效向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交出满意答卷。

(二)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问题清零

坚持问题导向,在前期巡察整改工作基础上,持续对照反馈意见,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改台账,强化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面清零。建立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定期督查,聚焦薄弱环节进行重点督导,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对整改工作中存在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穿工作始终,把抓班子、带队伍融入日常监督管理,不断提升党的建设质量。

(三)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效

针对现存问题以及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动向,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着力堵塞管理漏洞,健全完善整改和防范措施,持续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巩固和拓展整改成果。尤其要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重点工作,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扎紧制度笼子,与当前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加大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力度,强化队伍管理监督,以巡察整改新成效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干部队伍能力实现新突破、队伍形象展现新风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司法行政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52-2167000;邮政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路22号惠州市司法局7楼706室;电子邮箱sfj@huizhou.gov.cn。


中共惠州市司法局党组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