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活动,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我市拟制定《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条例》。现将《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条例(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提出书面修改意见和建议。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913日。

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以下途径提出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我局,邮箱地址:sck709@huizhou.gov.cn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惠州市惠城区下埔大道22号司法大楼一号楼行政立法和规范性文件审查科(邮编516001)。

(三)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功能,输入立法直通车进入小程序,也可通过关注惠州市司法局微信公众号,在主页子栏目中找到“立法直通车”进入小程序。进入小程序主界面后,点击“现时征集”板块,提出修改意见及理由。  

特此公告。


附件1《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条例(草案)》.docx

    2:关于《惠州市住宅物业服务条例(草案)》的起草说明.docx




惠州市司法局   

20258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