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司法局集中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笔试已于2025818日结束。根据《惠州市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规定,现将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https://bm.gd-pa.cn/dzsys/hzsz)公布,考生可于2025822日登录系统查询。

二、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各岗位通过笔试的考生。

  (二)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2582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地点:惠州市职业技能服务中心(惠州市江北市民服务中心11号楼1楼)。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资格复审通过后,方可参加面试。各岗位入围面试环节人数达不到设定比例时,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数进入面试。

  2.考生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审核资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对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在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资格审核结果现场告知审核对象。

  3.考生提供的资格复审证明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4.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按以下顺序整理(以下材料查验原件,提供复印件且不予退还):

  ①《报名表》双面打印,并在签名处亲笔签名;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

  ④有学校或学院公章的就业推荐表;

  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院校毕业生须提供);

  ⑥个人相关荣誉证书或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项。其中③,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经学信网验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国(境)外院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⑤项。其中③,若考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申请或其它相关证明。

  社会人员须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项。其中⑤,如属于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提供材料⑤。其中⑥,如属于退役军人,须提供退役证及相关材料;如属于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需提供用人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惠州市司法局      

20258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