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企业加入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数据库的通知

各县(区)专利促进工作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协会、代理机构

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基金设立年以来,先后确定10家基金合作银行,即中行惠州分行、建行惠州分行、广发银行惠州分行、邮储行惠州分行、浦发银行惠州分行、光大银行惠州分行、工商银行惠州分行、农业银行惠州分行、华润银行惠州分行、广州银行惠州分行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数据库(下称“数据库”)内企业提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目前,基金资金池已达2500万元,分别存放在合作银行专用账户用于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为提高合作银行对接效率,惠及更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科技型企业现再次明确企业加入数据库有关事项,具体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请加入数据库的条件

(一)企业范围:在惠州市辖区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惠州为主要纳税地,符合国家有关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和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拥有有效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持续进行研究开发、生产和服务,运用专利权进行质押融资的科技型企业。

(二)企业经营状况:近2年内企业年销售收入和利润持续正增长,资产(含无形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三)信用记录:企业及主要股东(含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近2年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等征信机构中信用信息记录良好;

对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中小微企业予以优先扶持: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二)国家、省或市创新创业大赛优胜企业;

(三)获得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惠州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的企业。

(四)近5年内,获得1项(含)以上有效发明专利或3项(含)以上有效实用新型专利的企业。

(五)由市主管部门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孵企业。

二、申请入库需提交的资料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库汇总表(见附件1,由推荐单位汇总填写);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库申请表》(见附件2,由企业填写);

(三)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企业提交上2年度财务报表;

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3,由企业填写

相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专利促进工作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协会、代理机构高度重视,积极发动企业申请入库。同时,做好基金配套政策宣传工作,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缓解融资压力,积极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配置

(二)推荐入库名单请于412日前由县(区)专利促进工作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并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库汇总表(附件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库申请表》(附件2和《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加盖公章连同企业提交其他纸质资料一式1份及电子版报送基金管委会办公室。(办公地址: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惠州市科技局111108

附件:

附件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库汇总表

附件2.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企业入库申请表

附件3.书面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4.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合作机构

            惠州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

       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328

(联系人:何志远;电话:2808940  传真:2808703  E-mailhzzscq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