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政务服务数据管理部门: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4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高度重视,按要求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43号)


附件: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进一步优化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函〔2021〕1143号).pdf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

  惠州市水利局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惠州市能源和重点项目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