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驻惠各单位:
为认真落实《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3号)精神,抓好我市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定于2019年6月4日组织一期工伤保险宣传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及场地安排
培训时间:2019年6月4日14时30分
培训地点:惠州市广播电视大学12楼多媒体报告厅
二、宣传培训主要内容
(一)《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共广东省委组织部、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我省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统筹管理的的通知》精神解读。
(二)工伤保险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
三、培训对象及参加人员
市直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省直驻惠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每个单位负责人事的同志培训1人,计划培训250人。
四、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请有意参加宣传培训的单位于2019年6月3日前报名。联系人:刘老师13433565738(微信同号),贾老师18218960563(微信同号),办公电话:0752-2100396,邮箱:hzrencai@163.com。请各单位填好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发至邮箱或者电话、微信报名。
本次培训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提取的工伤预防费支出,参加宣传培训的单位和个人不需要支付任何费用。望各有关单位踊跃报名,并按时参加培训,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各单位自理。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