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现将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和要求组织申报,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程序

  家庭农场向所在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办申报,提交相关材料,镇(街道办、管委会)农业办对申报材料初审和实地核查,符合条件的经盖章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溶胶装订成册,一式二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blxnjg@boluo.gov.cn),联系人:刘伟忠,联系电话:6296705。

   

附件1:2021年惠州市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表.docx

附件2:关于开展2021年市级示范家庭农场申报和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