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州市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惠府办〔2024〕9号文件)有关要求,定于2024年9月至12月举办“2024年惠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现就我局对组织开展的2024年惠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宣传推广和相关服务进行询价公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惠州市商务局网站获取项目有关资料,纸质报价文件应密封并加盖公章,接收截至2024年10月18日18:00(北京时间)。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2024年惠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宣传推广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8万元 最高限价:38万元 (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企业的利润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并且项目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之中)。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24年惠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宣传推广服务项目结束后7日内。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采购技术及服务需求 2024年惠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宣传推广服务项目主要包括: (一)服务工作内容 (1)设计活动主画面(体现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LOGO、四个版块活动指引二维码;突出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消费品元素及活动亮点)。 (2)拍摄、剪辑一个2分钟左右的视频(体现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LOGO,主画面元素;突出汽车、家电、家装厨卫、电动自行车消费品场景)。 (3)对本次活动进行全媒体、全方位宣传报道,以达到提升活动知名度和影响、进一步营造氛围拉动消费的效果(活动宣传需要贯彻活动始终,宣传渠道丰富,包括但不限于惠州有影响力的订阅号、公众号、电台广告、公交站台广告、电梯框架广告等曝光率较高的渠道进行宣传)。 (二)工作质量要求 (1)中标单位策划活动符合本市市场需求,对提升客流、促进消费有显著作用。 (2)中标单位不定期向服务委托方上报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果。 (三)工作时间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 (四)服务成果要求 合同期内完成确定的2024年惠州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宣传推广服务,不定期向服务委托方上报工作进展和阶段成果,活动结束后提供总结报告(包括能够反映活动成效的图片和数据资料)。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机构或其他组织; 3.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记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4.各投标供应商单位的负责人不得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送材料要求 1.有效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需,格式自定); 4.“信用中国”网站不存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根据参考活动内容制定的活动方案、宣传方案、报价材料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活动内容; 6.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材料。 上述资料一式五份(一正四副)装订成册,必须真实有效,加盖单位骑缝公章并密封。 五、文件提交要求 1.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18日18:00 2.报价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商务局(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 2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电话:0752-2224184 惠州市商务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