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惠州市开展“有奖发票 ”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2024年第1号)的规定,现将惠州市“有奖发票”第二季定期开奖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奖时间:2024年10月25日18:30

  二、开奖地点: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成大道南169号天虹商场(开城店)

  三、开奖范围:符合《通告》规定的,惠州市餐饮、住宿和物业管理3个行业的诚信纳税经营者(按开具“有奖发票”范围认定)均可参与本次定期开奖。

  诚信纳税经营者指季度内未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未发生涉税投诉(已被查实的有效投诉)等情况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四、开奖方式: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将在广东省惠州市阳光公证处的监督下,从《通告》规定的符合参与条件的商家开票清单明细中随机抽取商家名单。定期开奖结果将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惠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

  五、本次开奖共设3个等次的奖项,分别为:一等奖5万元、1名;二等奖2万元、2名;三等奖1万元、3名。

  六、奖金兑付:定期开奖的中奖奖金由主办单位委托协办单位(惠州市饭店行业协会)通过银行转账或支票方式给付中奖经营者。中奖经营者应在开奖公布起60日内(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到活动指定地点(惠州市惠城区环城西一18路康帝国际酒店五楼惠州市饭店行业协会办公室)并提交资料,经审核通过后完成奖金兑付。逾期未兑付的,视为弃奖,弃奖奖金结转下期。

  六、兑奖所需资料:中奖者兑奖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原件、领取人身份证明原件、银行卡原件(提供银行账号开户行信息),供活动委托协办单位(惠州市饭店行业协会)核对。

  七、有以下情形的不予兑奖:

  (一)经主办单位通过开奖系统后台发现并查实,经营者存在使用虚开发票等恶意扰乱开奖秩序的行为。

  (二)经营者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

  八、由经营者的法人或者财务负责人兑奖。

  九、经营者取得奖金应依法计征所得税。

  十、本次开奖活动规则详见附件,其他惠州市“有奖发票”活动相关规定,以《通告》规定为准。

  本次惠州市“有奖发票”第二季定期开奖活动由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负责解释。

  附件:惠州市2024年“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规则

  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10月23日

  附件:

  惠州市“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规则

  为保障惠州市“有奖发票”定期开奖活动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抽奖规则。

  一、参与开奖对象的资格符合《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商务局 惠州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惠州市开展“有奖发票”活动的通告》定期开奖范围的经营者。

  二、开奖数据的生成方式由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通过系统统计生成每季度用于开具的数据,数据为商家开具的发票清单,数据存入光盘后经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盖章密封封存,提交惠州市阳光公证处用于摇号。

  三、开奖的设备与软件使用惠州市阳光公证处提供的通过检测合格的摇号软件进行开奖,开奖的电脑由惠州市阳光公证处提供,除装机激活和抽奖软件需要必须的软件外,没有安装其他软件,不连接外部网络。开奖的电脑事前由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封存,由公证员在现场启封使用。

  四、开奖方式公证人员现场将封存的光盘开奖数据导入摇号软件,由开奖嘉宾点击开始按键,从商家名单中摇出6个中奖者(如有重复,进行补选抽取,直至抽出6个不重复的中奖者),按照中奖者的序号在乒乓球标记对应序号后放入开奖盒,再由开奖嘉宾或现场观众以抽取乒乓球形式确定6名中奖商家奖项等次,开奖结果分别为三等奖3名,二等奖2名,一等奖1名。

  五、开奖的监督开奖全程在惠州市阳光公证处公证员监督下进行,全程摄像。

  六、开奖数据的保存开奖结束后,公证人员将使用的电脑及软件进行封存备查,并由公证人员在封条上签字确认,封存期限为5个工作日。

  七、开奖结果公示开奖结果名单在国家税务总局惠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惠州税务”微信公众号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