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026年惠州市全国12315平台应用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供货竞争。
一、采购项目的基本信息
(一)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惠州市全国12315平台应用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
(二)采购预算:最高预算金额48万元;
(三)采购方式: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公开招标;
(四)服务期限:合同约定服务期1年;
(五)推荐候选人名单和满足开标条件的数量:该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设置为1名,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设置为 2 名。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委员会依据中标候选人的数量按评审后总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由采购人按顺序对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人未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为替补候选人,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按顺序重新确认替补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该项目满足开标条件的投标文件数量设置为不少于 3 家。开标前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数量或经资格性、符合性审查后投标文件数量不能满足开标条件的,将予以废标。
二、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依据《投标函》及以下相关证照的扫描件之一:(1)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事业法人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3)其他组织提供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执业许可证;(4)自然人提供居民身份证等。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重大违法记录(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违法分包和转包。
三、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详见项目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中凡有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评审结果为未通过,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按无效投标处理。
对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过程中,对初步被认定为无效投标者,由评标委员会组长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技术要求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内容
为扎实推进全国12315平台服务能力提升和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运行效率,结合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开展2026年惠州市全国12315平台应用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
本期项目服务内容主要包括12315平台信息录入系统的业务运营服务和数据赋能服务,其中业务运营服务包含工单录入管理、工单流转管理、工单督办管理、业务协调管理、投诉公示管理、效能评估评价等运营服务,数据赋能服务主要包括系统数据分析、部门数据支撑、热点数据支撑、数据统计报送等服务内容。详细服务内容包括:
(一)业务运营服务
1、工单录入管理
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对OA办公平台交办、系统流转、来函来人等渠道的投诉举报诉求,统一通过12315平台进行工单录入及信息补充。录入要求:确保信息完整(含双方主体信息、时间、投诉事项、诉求等)、准确,并依据属地管辖原则,分送有处理权限的所属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办理。
2、工单流转管理
通过12315平台将工单分派至相关办理单位(含市市场监管局相关科室、消委会、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并对办结反馈工单进行归集,对于流转中发现的涉专项活动、群体性投诉等特殊工单,及时记录形成相关台账。
3、工单督办管理
每日登入12315平台,通过案件督办功能,对普通企业及ODR企业投诉举报工单的初查、核查及办结进行催督办,督促各县(区)局推进办理进度,确保12315平台上的投诉按时初查、办结和举报按时核查率均达到98%以上。
4、业务协调管理
负责接处省局交办的各类工单,对于省局要求提报的立案信息表、“五进”的半年报及年报、“两品一械”的季报与半年报及年报等业务按时报送,对接各县(区)协调处理各项工作事宜。
5、投诉公示管理
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对投诉工单是否存在应公示未公示的情况进行抽查。负责全市范围内的投诉信息公示具体督导工作,确保全市公示率大于90%,给予相关部门工作指导和优化建议。
6、效能评估评价
负责12315平台效能评估评价工作,根据省局工作要求和各地实际情况,统筹开展效能评估评价工作,定期跟进各县区工单初查率、投诉按时办结率、举报按时核查率,确保三率达98%以上,定期跟进监督ODR企业发展情况。督促各县(区)局,按照每季度设定的目标推进均衡发展。
7、市局惠民速办工单流转
负责“惠民速办”平台,对平台转派的工单,根据《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惠民速办”民生诉求服务工作规则(暂行)》及时进行跟进处理。
(二)数据赋能服务
1、运营数据分析
依托12315系统,对接收到的投诉举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形成投诉举报分析月报、半年报、年报。按要求开展12315投诉举报信息监测预警工作。按要求开展12315投诉举报处理结果监督检查工作。
2、部门数据支撑
协助各业务科室和部门提供各类数据分析和台账。
3、热点数据支撑
依据工作内容及重点关注事项,形成热点数据,对拟定热点数据内容进行投诉举报数据的专门梳理分析,形成热点数据台账。
4、数据统计报送
收集各县区数据报表,对各县区月度、季度、年度的消费维权统计数据进行审核及报送。
5、据工作需要,完成业主方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三)技术服务需求
1、投标人具备相关管理体系认证;
2、投标人具备相关信息安全管理能力;
3、投标人2022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类项目业绩经验,同类业绩证明文件是能够证明投标人参与同类活动合同或协议。投标人的项目投标文件中应含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合同封面、内容、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等页面);
4、对本项目进行重点分析,对项目的理解、现状及存在问题、项目必要性等能满足本项目招标需求;
5、提供的项目方案内容详尽,包含各项具体服务内容。
五、商务要求
1、服务地点和时间
(1)服务地点: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服务时间:合同约定服务期1年。
2、付款方式要求
(1)支付时间和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2)成交供应商必须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凭合同、相应发票等材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手续;采购人不承担因财政资金不能及时到位给成交供应商造成的任何损失。
3、报价要求
(1)本项目按总价报价的方式,最高限价为人民币48万元整。
(2)响应供应商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包括完成本项目采购需求所有工作的成本、管理费、利润、风险、税金、超时加班、检查、抽查、评审、验收、政策性文件规定等费用),该费用不论是否在供应商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
(3)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采购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等相关证明材料;响应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采购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4、保密要求
(1)供应商对履行本合同期间知悉的采购人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且供应商的保密责任不因本项目合同的终止而终止。
(2)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采购人工作人员的信息。
(3)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服务人员不得擅自记录、复印、拍摄、摘抄、收藏采购人单位的任何文件资料和信息,不得随意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严禁将采购人单位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第三方。
(4)严禁私自下载、拷贝采购人计算机内的信息资料,不得擅自携带采购人记载工作内容的硬盘、软盘和打印资料外出;严禁将工作中使用计算机储存的敏感内容、内部程序、口令、密码等泄露给无关人员。
5、团队要求
为保障全国12315平台应用系统业务运营服务稳定有序开展,中标商在同等条件下需优先录用原12315运营团队成员,充分发挥其丰富的运营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确保业务不间断、不脱节、持续高效运转。
六、项目评分标准
详见附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惠州市全国12315平台应用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评标计分标准表。
七、报名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资质材料(复印件);
(二)近三年(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之日起计算)征信承诺书及企业在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广东)或信用中国(广东惠州)下载打印的企业信用报告;
(三)投标文件一式二份(正本、副本),投标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项目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封面处应标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投标人联系方式、投标日期等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投标文件包含(商务要求、技术要求、项目报价、项目业绩证明文件等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如本公告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必须依照采购人的格式制作;如本公告未给出格式的,各投标人可自行设计格式。
(五)其它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投标人请认真阅读以上投标要求,以上所有投标文件、复印件、封面及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投标文件的正本及副本应分别装订,装订应采用普通订书机装订或胶装,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由此造成松散、脱落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报名时间及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5月13日下午5时止。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名资料不予接收。
报名地址:
地址:惠州市江北文明二路17号市场监管大院1号楼1319房
质疑询问方式:林女士 电话:0752-2789887
投标联系方式:李先生 电话:0752-2831293
附件: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惠州市全国12315平台应用系统业务运营服务项目采购评标计分标准表(1).xlsx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