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批“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广东省第三批“星创天地”备案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厅通知要求组织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要求
(一)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积极备案。获得财政资金支持的省农业科技园培育单位、“星创天地”培育单位均需报省备案。
(二)采取线下方式备案,各单位直接填写《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备案名称为“名称+星创天地”。
二、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星创天地”备案表》(需签名、盖章)及相关附件纸质材料装订成册一式4份,电子版一式1份。
(二)附件材料包括:
1、运营机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入驻创客、创业服务团队和企业名单(并列明入驻时间);
3、获得荣誉及资质认证证书等佐证材料;
4、获得专利、软件、论文、技术标准、新产品等成果证明材料;
5、审计报告或利润表、负债表等财务证明材料;
6、示范基地、培训活动照片等其他相关材料。
三、报送时间
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需在2019年7月26日17时前将推荐函与纸质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电子版发至QQ邮箱。
四、联系人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成果科:肖明勇 电话:2829099,QQ:1290506684
附件: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