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十九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创新函〔2021〕67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二十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区)工信部门对照《广东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粤工信规字〔2021〕4 号)和申报通知规定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和推荐工作。

  二、请申报企业于2021年11月8日前登陆广东省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网站,进入“广东省企业技术中心信息管理系统” 按要求注册账号,填写数据,上传材料。 

  三、各县(区)工信部门要指导企业按照通知的要求编制材料,确保评价表数据与附件证明材料的一致性,并切实承担起审核把关的责任,于11月10日前完成对申报企业的网上审核工作。

  四、请各县区对照通知报送材料的要求,于11月12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一式3份,含电子版)和汇总表(附件6)行文上报我局(技术改造与创新科)。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广东省第二十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0月19日

  (联系人:陈腾飞,电话:2808821,邮箱:2808821@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