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紫旭科技有限公司:

     你单位2021年承担的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省科技奖培育入库专题(项目名称:低功耗Z-WAP无线自组网芯片模组,项目编号:2021C0405007,项目负责人:邓剑鸿),验收结论为不通过。按照《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惠市科字〔2022〕42号),《惠州市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规程》(惠市科字〔2021〕68号)有关规定,需退回财政资金共5万元。

     因其他方式已无法送达,我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公告送达有关规定,采用在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告的方式,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行政决定告知书》(惠市科决〔2025〕54号)。请你公司自惠州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告知书,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请你单位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回项目财政资金5万元,并于退款时备注退款单位、项目名称。退款账户如下:

     账号:44001718738053000575

     户名: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惠州市分行

     如你单位有异议,请你单位于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10 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利,我局将直接作出行政决定。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22日

(联系人:马杏玲;联系电话:2869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