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惠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办法》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现对2025年度市级新型研发机构综合评价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5年12月30日至2026年1月6日。
任何个人和单位如对公示名单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 系 人:市科学技术局 实验室平台科 蒋照练
联系电话:0752-280873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11楼1111室实验室平台科
惠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