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地方标准管理制度改革,我局组织对现行惠州市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拟废止《城镇排水设施养护维修服务规范》等35项惠州市地方标准(详见附件)。
现予以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2路质检大院1号楼1009室
联系人:林益玲
联系电话:0752-283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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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废止惠州地方标准目录.xls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