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开放公平透明的市场规则,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由我局牵头开展《惠州市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修订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选修订机构,现将有关征选事项公告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5年,根据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牵头编制了《惠州市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以下简称“《负面清单》”),由市政府以惠府〔2015〕52号印发实施(详见附件)。《负面清单》在《广东省主体功能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14年本)》基础上,结合我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在我市调整优化区、重点拓展区、农业与乡村发展区、生态保护与旅游发展区、禁止开发区共5个主体功能区设定了禁止企业投资的行业、项目、工艺和设备。现根据国家、省的产业政策调整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拟对《负面清单》开展修订。
二、修订要求
在执行国家和省产业发展目录的基础上,根据惠州产业发展特点和主体功能区设置,修订原有《负面清单》,制定适合我市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负面清单。
三、报名条件
(一)在我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中国工程咨询协会评定综合资信甲级证书的工程咨询单位或具有制定产业政策工作业绩的研究机构。
(二)报名机构近三年内无违法违规和失信记录。
(三)熟悉国家、省产业指导有关政策和国家、省、市主体功能区有关情况,熟悉惠州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产业发展情况。
(四)在广州或惠州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工作人员。
(五)具有较强责任心,工作态度积极,能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编制工作。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机构基本信息;
(二)拟设置修订工作组的人员构成和基本情况;
(三)修订工作计划方案书;
(四)报名机构的信用报告;
(五)在广州或惠州具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必要工作人员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机构公章。
五、征选方式
为更公平、公正的择优选择《负面清单》修订机构,本次征选采用综合评分择优选择的方式。评分指标由技术、报价和服务三部分组成,合计总分100分,其中技术部分占40分,报价部分占30分,服务部分占30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中选。具体评分方法另行发给报名机构。
六、修订费用
本次修订工作预算控制在15万元以内。
七、报名方式
请有参与修订工作意向的机构于12月20日前报名并报价,请将有关资料发送至以下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林钦水
联系电话:0752-2808829
电子邮箱:fg2808829@163.com
地址:惠州市江北云山西路市行政中心4号楼3楼
附件:《惠州市企业投资管理负面清单(试行)》(惠府〔2015〕52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