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粤农农规〔2020〕11号)(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开展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请相关企业按照通知精神做好监测或申报工作。
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溶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于4月30日前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同时发送电子文档至邮箱(blxnjg@boluo.gov.cn),联系人:刘伟忠,联系电话:6296705。
附件:粤农农函〔2021〕131号+关于开展2021年省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与监测工作的通知.pdf
博罗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