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市政园林事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调整市西出口改造工程建设规模及投资总额的函》(惠市政园函〔2019〕314号)悉。经研究,关于市西出口改造工程项目增加供电迁改工程的相关事宜,按照《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二届82次〔2019〕8号)精神,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实施市西出口改造项目的供电迁改工程。
二、供电迁改工程建设规模为拆除原110kV湖侨线N11 门型水泥杆1基,拆除N10-N12段导地线600米;新建单回路直线塔1基,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度为600米。
三、供电迁改工程总投资约197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有关规定,核准项目新增工程可不进行招标,按规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
专此函复。
附件:总投资估算表(调整)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