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各拍卖企业: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实施一批省级权责清单事项的决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0号),受广东省商务厅委托,惠州市商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拍卖管理办法》要求,对惠州市202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取得从事拍卖业务许可的33家企业进行年度核查,现将年度核查情况及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经核查,12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合格”;14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限期整改”;4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不合格”;3家拍卖企业年度核查为“建议注销经营许可”。

  请有关合格企业于2026年5月30日前到惠州市商务局领取《拍卖经营批准证书》;限期整改企业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完善各项制度,并于6月15前将书面整改材料报惠州市商务局审核;不合格企业和建议注销经营许可企业如不再从事拍卖业务,请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交回《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4室,联系电话:0752—2231629)。

  特此通报。

  附件:2025年度惠州市拍卖企业年度核查情况汇总表.docx

惠州市商务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