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东县、博罗县、龙门县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5〕6号)要求,为做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两个及以上的县联合申报试点(以下简称联合试点县),并作为整体共同完成试点任务及考核等相关工作。联合试点县应明确一个牵头县,由牵头县商其他参与县统筹开展试点申报及后续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奖励资金分配等工作。

  二、申报单位按照《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57号,以下简称《试点通知》有关要求组织试点县编制试点申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附表按照《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3填写,联合试点县申报的牵头县、参与县需分别填写附表。

  三、省通知明确于2025年3月5日之前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请符合条件的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会同财政主管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4日前将申报材料盖县政府公章(纸质版一式六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联合试点县的牵头县、参与县均需盖政府章。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2月26日

  (联系人:马利,联系电话:2808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