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各有关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联合下发《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9〕3514号)。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研究申报条件,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市属国有企业、省民企百强企业,由企业填写《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申报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PDF格式)发送至hz2808016@163.com。其他企业,由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组织申报工作,经初步审核后报市发展和改革局。申报材料请于11月22日前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社会发展科。

二、请各单位、各县(区)高度重视,广泛发动企业,积极申报产教融合型企业,做到应报尽报,切实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培育产教融合型企业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社会函〔2019〕3514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31日

(联系人:任文霞,电话:2808016,邮箱:hz2808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