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现公布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http://gxj.huizho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电话0752-2808833咨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惠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服务工业和信息化中心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主动公开政务信息737条,其中,本单位通知文件149条、机关动态61条,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月度统计分析数据36期,工业和信息化领域重要政策解读12条,及时公开检查执法、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公务员招录等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惠州民意直通车平台办理市民留言并在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公开9件。

  (二)依申请公开依法规范。畅通受理渠道、精准规范答复意见,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共收办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办结率100%,2024年没有转办信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我局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开展征集调查共99期。其中,向社会公开征集《惠州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五”规划》《惠州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惠州市推动人工智能与机器人产业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建议,针对各方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参考吸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多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以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网站为主,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并驾齐驱。二是及时转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文章、政务活动,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中央媒体重点报道。三是扩大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影响力和传播力,通过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微信公众号积极搜集产业扶持、科技创新、金融财税、人才创业、综合服务等政策措施,及时准确向企业推送政策信息1738条,关注用户总数为100543个。四是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核制度,加强日常巡检力度,确保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机制,由局主要领导直接挂帅,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领导主管政务公开工作,局办公室负责统筹政务公开工作,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加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理论学习,结合日常检查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补齐短板,提升实效,确保我局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积极改进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提高工作效率,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强化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互联互通,针对企业关注的热点领域,同步发布政策文件,宣传解读疑点难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及时更新、整改网站各个栏目信息存在的归类不合理、暗链断链、不可显示等问题,为市民提供了更好的服务保障。

  下来,我局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做实做细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和管理,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量、强化政民互动,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未向申请人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