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市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2023年全国减轻企业负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对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进行优化调整,制定了《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现将该目录清单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目录清单规定抓好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惠州市财政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国务院部门涉企保证金目录清单(202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