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单位,驻惠有关单位,各县(区)发展和改革、财政、市场监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及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的签报》有关要求,现将《惠州市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各县区、市直及驻惠有关单位的清理规范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包括工作台账),请于2019年3月1日前、7月4日前(提供半年情况)、12月5日前(提供全年情况)分别报送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sfk4220@163.com)。清理规范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我们将视清理规范情况以及省相关工作部署,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组成联合工作小组适时开展检查督导。
各县区发展和改革部门、市直及驻惠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请于2019年2月20日前反馈市发展和改革局。
附件:1. 惠州市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方案
2. 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台账
3. 联系人报名表
4.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
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财政局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