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269号)以及《惠州市关于用好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惠府办函〔2024〕70号)文件精神,我局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对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八批)的申报资料进行审核。

  审核结果报我局审议通过后,确定了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八批)审核通过名单(共1349人),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1月5日(共3天)。对公示无异议的个人消费者,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发放到名单中的个人消费者。请相关个人消费者核实相关信息是否有误并留意补贴资金到账情况。监督咨询电话:0752-2231629,补贴发放进度咨询电话:0752-7899986(银联商务)。

  特此公示。

  附件: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八批)审核通过名单(共1349人).xlsx

  惠州市商务局

  2025年1月3日

  相关链接:惠州市商务局关于2024年惠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第八批)审核通过名单公示无异议的说明